“SURpRISE!我回来了!”
郑百诚回到他那幢办公大楼,出现在秘书处,做着夸张的表情。然后他的表情就僵在脸上,他发现,没有人理他。
“哎,我回来了,你们怎么了?”
仍旧没有人理他,好像当他是一个透明人一样,让他感觉有些沮丧,内心想法却是怎么了?不认识自己了?
看没有人理他,他就只好灰溜溜的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,整个办公室很干净,可见经常有人打扫;坐回到自己的位置,整个人就放松下来,熟悉感,让他放松下来,这给他提供了安全感,难怪那些女人想要什么情绪价值了,这些人,挺会整词儿啊。
他上下打量着办公室的装修,还是老样子,左右看了看自己的办公桌,还是和以前一样大,可以当床用,呵呵……伸手摸了摸这些办公用品。
“唉~”
这一刻恍如隔世!
他仰头,靠到了老板椅上,嘴里哼着流行歌曲的小调,右手还在比划着,他很放松,不知不觉,回忆起前尘往事……
那是很久很久之前,他也记不得有多久了,他得到一本古书,是在旧书摊买的,上面写着一些奇怪的内容,他是看不懂的,真的看不懂,说什么亿万智慧生灵……通过十方供奉大阵……血祭……然后获得生命源液……供奉的智慧生灵越多,质量越好……这些生命源液注入血液之中,需要经过雷霆净体,将当中的不洁与残魂净化……
郑百诚只是当玄幻小说来看,根本没有当真,不过这本书他一直留着,直到他生命的结束,经历过生死之间,很多人会看破一切,结果他穿越重生了。
对穿越者来说,最不缺的就是金钱与财富,对郑百诚也一样,对他来说,最不缺的就是金钱与财富,相反,最缺就是生命,想要享受这万世的财富,就需要漫长的生命。
他的财富达到了一匪夷所思的地步,他也没想到,那句话是对的。
什么是神?
全知全能就是神,他知道的多一些,就获得了这样巨大的财富,如果全知全能,那是不是要上天?
这么多财富聚集在他身上,自然让他生出了非分之想。
他要长生,要永恒的生命,要永远永远的享受这些财富带来的快乐。当时他还自嘲的自言自语:老而不死谓之贼,简称老贼。
不过他不在乎,真正在乎的是,拿什么进行献祭。
原本是想拿脚盆的,不过那地方他把握不住,最终,他选择了厄弗瑞卡,那里除了南部与北部可能还有文明,中部基本上是没有文明的。
中部有很多矿藏,这里也是最好的原料基地,最多的人。
深渊到了这里之后,就鼓励别人发动……谋取整个地区的所有权力,在整个地区,让人绘制了几百万平方公里的阵图,谁会想到这些阵图是做什么的?
现在,整个中部地区的人,都被他引到了矿场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