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大概翻了十几页,在一大堆密密麻麻的字
从小,他的脑袋里就总会冒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。小时候,他喜欢跟别人讲自己脑袋里那些天马行空的故事,故事内容大同小异,都是自己作为顶天立地的大英雄,与大反派展开决战。反派有时是八个头的蜘蛛,有时是能分身的女鬼王,双方打得天昏地暗。就在自己快被打败时,他总能绝地反击,一招秒掉反派,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,就像孙悟空在打比克的最终话里,单手发出龟派气功波,一举打穿比克。
可惜,没人愿意听他讲这些故事,哥哥听到也大多是不耐烦。方华知道哥哥忙,自己没有可以倾诉的人。而且在失明的日子里,他也没机会学习写字。
直到每天拥有三个小时的光明后,他开始拼命学习认字。尽管过程艰难无比,但一年下来,他已经能毫无障碍地阅读哥哥给他带回来的老漫画了。
可惜他画画天赋太差,画不了漫画,只能用文字来抒发内心的情感。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,可十九岁的方华,连初恋都还没经历过,自然写不出关于恋爱的内容。于是,打怪升级、主人公上天入地,成了他故事里的主要情节。
所以,他写的小说里,爱情段落平淡无奇,男女主角仿佛一见面就爱上了对方,誓要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,山无棱,天地合,才敢与君绝。
当然,一般在小说结尾,他都会把女方写死,作为男主角爆发的契机。
今天,方华心情格外糟糕。于是,他在章节结尾写死了男二号。金系元素使用者和二号boss同归于尽,夜色下,男二用一根银锥将自己和boss一起钉在山崖上。月光洒下,画面充满了史诗般的悲壮。
方华合上本子,看了下时间,已经十一点多了,眼睛很快就要恢复原状。他慢慢走到窗前,望着寂静的夜空和街口亮着的路灯,喃喃自语:“哥哥今天回来得有点晚了呢。”
方华走回床边,熟练地脱去衣服,躺在床上,闭上了双眼。
在一片漆黑中,他几乎快忘了自己被揍过的事了。
朦胧中,外面传来喧闹声,好像是哥哥的声音,还夹杂着另一个人的声音。是谁呢?也许是哥哥的朋友吧。方华这样想着,翻了个身,又闭上了双眼。
南宫毅走进房间,一种仿佛倒退三十年的感觉扑面而来。尽管他极不情愿承认,但这个地方,用“贫民窟”来形容,再贴切不过。
少年就躺在一旁,已经昏死过去。南宫毅刚把他扶进来,他就没了力气。
“真是的,”南宫毅无奈地说,“我怎么感觉自己成了知心大叔叔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