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末,在一起吃饭的时候,董思雅才知道沈涵涵的手受伤的事情。
“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,你怎么都不和我说一声的,你的手现在怎么样了?都已经恢复了吗?”
董思雅说着,一脸紧张地把沈涵涵的手拉过来,看了看。
果然看到,她的手掌心还有一道若隐若现的伤痕。
沈涵涵轻描淡写地笑了笑,“放心吧,没事的,医生说了只是皮肉伤而已,很快就会恢复的。
你看,现在不是已经好多了吗?医生嘱咐我了,让我不要碰水,很快就会好的。”
董思雅点了点头,但还是一脸担心的样子。
这手看起来伤的很重。
“我都已经跟你说过了,让你晚上一定要早点回去,手机一定要保持有电的状态。”
沈涵涵听见董思雅这么絮絮叨叨的,也只是笑着,点了点头。
“好了好了,我知道了,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啰嗦了!”
可是,董思雅心里还是觉得不放心,沈涵涵总是粗枝大叶的,不记得给手机充电。
之前在大学的时候,她就经常是这样,有的时候,上课上到一半,她手机就没电了。
董思雅想了想,立刻把自己的包包翻开,然后,把其中一个刚刚买的充电宝拿了出来。
“之前,我就想送一个充电宝给你了,我觉得送你什么礼物都没有送充电宝好。”
这个礼物,目前就沈涵安的性格来说,可以说它是最实用的了。
沈涵涵总是不记得给自己的手机充电。
她看着董思雅拿出来的充电宝,愣了一下。
“等一下,你把你的充电宝给我了,你怎么办?”
董思雅也只是笑了笑。
“没事的,这个充电宝本来就是新买的,我手里还有一个旧的呢。
听说这个一次可以充四五次电,我觉得应该挺方便的,电已经充满了,你记得随身放在包里就行了,体积也不大,下次不要弄丢了,要不然,这手机总是没电,关键时候还是要用得上手机。”
沈涵涵听见她这么絮絮叨叨的,也只能无可奈何地点了点头。
“好了好了,我知道了。”
“对了,你知道吗?我上一次、就是被劫匪抢劫的那一次,其实我刚好遇到了欧阳林木!”
欧阳林木?
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,董思雅稍稍愣了一下这个名字,她并不觉得陌生。
“我记得,他不是和司徒慕林两个人一起在国外吗?为什么突然又回来了?”
欧阳林木和司徒慕林两个人是好兄弟,董思雅心里也知道。
沈涵涵一边喝奶茶,一边解释说道:“我也不太清楚,当时刚好是他帮我的。
然后,在路上我们就闲聊了几句,他说他和司徒慕林两个人好像都打算回国发展了,他们可真够厉害的,两年的时间,竟然就在国外创立了一下大公司。”
董思雅听到沈涵涵这么说,愣了一下没有说话。
她只是稍稍皱了皱眉头,这件事,她了解的并不是很多,但是,之前听父母曾经提到过两句。
他们还说,司徒慕林打算这次回国以后,把公司变成一个综合性的公司,并不打算做一项业务了。
如果是这样,那么公司就面临着更大的业务需求,和更大的压力。
“他们是挺优秀的,两年在国内,两年在国外,时间安排的这么紧张。”
董思雅说着,轻轻地低下头来,看了看自己手上刚刚做好的美甲。
之前一段时间,她和司徒慕林之间还有点联系。
后来,渐渐断了联系以后,她自己也就不主动找司徒慕林了。
虽然司徒慕林的礼物,还是定期定时发到她这里来。
但是,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和司徒慕林说些什么了。
可能是因为分开的时间太久了,所以,两个人都渐渐变得陌生了。
又或者,因为现在她们的圈子,变得不一样了,所以在一起沟通交流,好像也没什么共同语言可以说了。
清风杂志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