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竟,仔细追究起来,妈妈的死以及她被赶出林家,都是林少宁和孟玲容搞的鬼,林语萱虽然讨人厌,但并不是她要复仇的直接对象。但,如果她太过分了,那就另说了。
林语萱咬了下嘴唇,虽然心有不甘,但还是说道:“谁找你麻烦了,说的好像我很闲一样!”
也许是刚才一直被林小烛压住气势,这会儿她为了找回点儿面子,故意拨弄了下手上的戒指:“我现在要什么有什么,犯得着跟你一个十八线小明星较劲吗?就我手上的戒指,知道是什么牌子吗?说了你可能不知道,但是别名你一定听过——蓝血贵族!一枚戒指相当于一栋别墅了,是我最喜欢的奢侈品品牌!不光戒指,就连耳环和手链,也都是这个牌子。随便拿出一个都是全球独款,敌得过你几年的工资。”
“蓝血贵族?”听见这个牌子,林小烛想到什么,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:“这是你最喜欢的牌子?”
林语萱一脸得意:“对,一般人喜欢都喜欢不起。比如你,以你现在的收入,不吃不喝几年恐怕都买不起一件。但是,我能!”
她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脖子,手指在皮肤上一划:“这两天还看中了一款项链,很快就会戴在脖子上。对我来说,轻而易举的事,对你来说,却是你做梦也得不到的!”
林小烛脸色渐渐发白,微凉的手指不自觉得有些轻颤。
怎么会这么巧?
陆昱瑾之前拿出来的那一条项链,就是蓝血贵族。林语萱最喜欢这个牌子,而且正好看中了这个牌子的某款项链!
难道说,那条项链,是陆昱瑾原本打算给林语萱却没送成,继而转手扔给自己的?
很有可能!上一次在餐厅见面,陆昱瑾和林语萱一副很熟识的样子。而以陆昱瑾的性格,不喜欢的人,轻易是不会搭理的。
难道说……
陆昱瑾喜欢的人是林语萱?
想到这种可能,她觉得心脏好像被无数根针扎着一样,泛起细细密密的疼。
原来,之前的一切,真的是她一个人自作多情。陆昱瑾不喜欢她,喜欢的人竟是她最讨厌人的女儿!
多么可笑啊,这个男人,还真是喜欢和她作对!就连喜欢的对象,都是专门挑她讨厌的人来。
她忽然觉得,几分钟之前和林语萱一番较量,好不容易占据了上风。可是现在,胜利的果实被她捧在手里,还没到两分钟,就被摔得稀碎,心脏一股一股的疼,翻涌交织着,卷起一阵翻江倒海般的痛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