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夕夕看着余左黎送到嘴边的那块牛肉,本来没有什么食欲的,但经他那么一说,她竟不自觉的吞了口口水。
她还是和以前一样,总是会潜移默化的喜欢上他喜欢的东西。
再看看他的小眼神,她差点鬼使神差一口吃掉,好在及时刹住车。
人家始终是有家室的人,虽说现在的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封建了,但还没有开放到有妇之夫给一个单身女人喂食的地步。
于是乎,她脸色突然冷下来,对他说了一句“好吃你就多吃点。”
余左黎没有想到她会是这个反应,不过他没有生气,反倒觉得她这个样子很可爱。
“我都不知道白米粥原来这么好吃。”
他吃掉刚刚送到花夕夕嘴边的肉,接着就用自己碗里的勺舀了一勺她碗里的稀饭吃起来,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。
她一愣,完全没有反应过来。
他又接着说道:“你说,我们这样算不算是间接接吻啊?”
“接你个头啊接!”
花夕夕脸色通红,不得不承认,自己被他轻轻松松一句话给撩到了。
两人吃完早点之后,一前一后的回了医院,虽然一路无话,但对余左黎来说,这是他十年来唯一一次没有辜负爱情这个词。
今天还只是个开始,以后他会每天都陪她一起吃早餐。
她不会再一个人孤孤单单。
而花夕夕则是暗暗下定决心,以后都不要跟他见面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,或许是一个人太久了,她变得很容易知足。
是的,对她来说,能像今天这样,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吃早餐她已经很知足,比起过去那些暗涌着悲伤的日子,不知道要幸福几千甚至几万倍。
余左黎把她送回科室以后,就去了心内科。
他每天都会往那跑三趟,早中晚一次不漏。
“干爸。”
刚刚进推门而入耳边就传来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。
“轩轩今天有没有感觉比昨天舒服点?”
余左黎走过去有些愧疚的看着小男孩,他的脸色总算是有点血色了。
“轩轩已经没事了,干爸以后不用每天来医院了,轩轩一定会乖乖听话的。”
轩轩忍着周身传来的不适感,有些吃力的说道。
心想自己要快点好起来,这样妈妈就不用每天担心自己,干爸也不用天天往医院跑。
还没来云南的之前,他就听边疆的李叔叔说,干爸这次回来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漂亮的干妈,如果自己不早点好起来,干爸就没有时间去找漂亮干妈约会了。
“这样就好,轩轩一定要乖乖的听话,不能再像之前那样因为药苦就不肯吃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