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曰口多言,为其离亲也;
七曰窃盗,为其反义也。
与此对应的还有女子的“三不去”:有所取无所归,不去;与更三年丧,不去;前贫贱后富贵,不去。
妇人的娘家已经族灭,被休之后无处可去的;曾经为公婆守孝三年的,嫁入时夫家贫贱,但此时显贵。有这三种情况,丈夫不可以休妻——当然,这“三不去”与南河关系确实不大。
在他们提到“七出之条”这个词语的时候,南河默默在心中背诵了一遍,这还是她学习过的古代文化常识。
南河曾经写过一篇论文,大概内容是,由《孔雀东南飞》中焦仲卿母亲逼焦仲卿休妻谈“七出之条”的不合理性。因此,她把这些条目记得还挺清楚。
此时此刻,她在心中一一比照,自己到底犯了哪些“罪”。
第一,不顺父母。
孝顺公婆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,甚至比侍奉丈夫更为重要。
在古代,女子出嫁之后当以夫家为重,公婆的重要性胜过自己亲生父母,因此女子对待公婆必须比对待自己的父母更加孝顺才行。
南河自以为对陈河州已经非常客气了,可是——
陈河州说:“南河所犯第一条,不顺父母。别人家的媳妇哪一天不是晨昏定省?南河素来懒惰,我念在她生完孩子身体不好,也就不和她计较了,可她仍是拖到如今,有一日没一日的。”
这说起来可就冤枉人了。
南河倒是去晨昏定省了几日,陈河州说她不必如此辛苦,她就没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