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能活过来,比起成为阿飘,是赚到了。
不但有了有血有肉的躯体,年轻了十一岁,还拥有了漂亮的脸蛋,狐狸精的脸蛋。
从小羡慕漂亮小姐姐,现在自己变成漂亮的小姐姐。
只是书中原主的结局是客死他乡,尸骨无人认领。
现在自己来了,肯定就不一样了。
廖依依对于原主是同情,也可惜。
原主并没有犯大错,落得如此下场。女主杨云菲喜欢的恶人,杀人魔,拐卖妇女的坏蛋人都过得幸福快乐,晚年安详。
廖依依看书还骂作者三观不正,边看边骂!
而且书也不是廖依依找来看的,是被逼看的。
逼她的是好友王文的女友,富家千金小姐。
她逼廖依依看是因为书里的炮灰跟她同名同姓,下场不好,用此警告她。
对方推荐了书后,天天问有没有看。实在是躲不开她的死缠烂打,抽空把书看了。
看书后也明白了她的意思,有合作项目再也不找王文。
此时,廖依依觉得幸运,认认真真的看了书,虽然有些情节已经记不起来了。
书里大概内容讲的是杨云菲从贫穷山区,通过读书改变命运,又救人结识了有商业头脑的男主李佳明。
两人一路磕磕碰碰,从互不相识,到互相理解,互相鼓励,发家致富的故事。
男女主的一路向前,不但要助力的好友,也要绊脚石恶人来衬托故事。
原主“她”是杨云菲成长路上不起眼的绊脚石。
现在让她过来,一定也是看不过眼。作为叱咤风云的商业大佬。她是不甘心做炮灰的,她要做大佬,做富婆。
可惜了,也不知道穿书前在地上留的证据,能不能送害死他们去吃“花生米”。
根据记忆,她穿到了书里的一九七五年五月。
醒来脑袋疼,闻到血腥味,是被王芬推倒磕到了石头。
原主记忆停在了分家,跟王芬同时抢篮子。
争执下,王芬凭着大力气,一把推倒原主。
原主也是倒霉,摔倒就算了,还磕到石头,血流不止,魂魄离体。
看书廖依依是十分同情原主的,这也有因为原主跟她同名同姓有关。
重生到她的身上,有了她的记忆。廖依依发现自己没同情错。
看书,原主是又懒又好吃的人。现在有了记忆,知道原主并不是书中描写的一样。
懒是后妈王大丫及她带来的女儿王莲花两个人跟村里人造谣,说她连衣服都不洗,地不扫。
记忆里,家里卫生,做饭,洗衣服大部分都是她在做。
因为常常吃不饱,没力气干活,赚的工分少,大家就相信了王大丫,常常在大榕树下议论她,私下叫她懒丫头。
女同志因为她长的妖娆,还给她取了狐狸精的外号。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