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穿书而来,改变的也只能是家里的情况。
杨云峰远在部队,写信给他,没有五天时间也收不到。
最好他遵守承诺,不然,呵呵。
书里原主去世,狗男人都没有回来。
算了,狗男人不回来也好,一个人过也挺香的。
他不回来,三年后就离婚,正中她意。
老男人哪有小鲜肉香,虽然自己的真实年纪比他大六岁。
但是原主被大了五岁,自己是三十岁灵魂,但是现在身体是十九岁。三岁一代沟,跟他至少有两条沟。
穿书前不找男朋友,廖依依想要找听自己话的,所以一直耽搁着。
现在自己不但变年轻了,而且变的漂亮。
最最重要的是,处处黄金的年代,成为富婆简单了,要找比自己小的,听自己话的,应该简单多了。
廖依依就是如此的双标,自己比男方大没带沟,毕竟女人永远都希望自己十八岁的。
被问候了几百遍的杨云峰,正坐在火车上,喷嚏连连,还以为自己感冒了。
一起同行的五位战友都投来了怀疑的目光。
廖依依想完不会出现在她生活中的杨云峰,又开始思考起书中最重要的人物杨云菲。
记忆里,杨云菲比她小一岁,今年十八岁,在镇上读高中,半个月回家里一趟。
杨云菲鹅蛋脸,齐刘海,个子一米五五左右,皮肤白皙,喜欢穿裙子,麻花辫子。
村里人闲聊最喜欢谈论杨云菲,女孩子的榜样。
说起杨云菲,就会拿廖依依进行比较。
杨云菲是大家眼中的乖乖女,有志青年。
原主正好相反,狐狸精懒婆娘。
原主的母亲是资本家小姐,父亲是酒鬼。原主总是脏兮兮的,还对杨云菲投去羡慕的目光,让杨云菲十分的自豪。
杨云菲是知道原主长的比她更好看的,她不喜欢跟原主玩。
她怎么都没有想到,从小不喜欢的女人,有一天竟然成了她嫂子。
现在,她对廖依依不是不喜欢来形容那么简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