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徵想到了仓央嘉措的那首《十诫诗》:
第一眼不相见,如此便可不相恋。
第二眼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第三眼不相伴,如此便可不相欠。
第四眼不相惜,如此便可不相忆。
第五眼不相爱,如此便可不相弃。
第六眼不相对,如此便可不相会。
第七眼不相误,如此便可不相负。
第八眼不相许,如此便可不相续。
第九眼不相依,如此便可不相偎。
第十眼不相遇,如此便可不相聚。
但曾相见便相知,相见何如不见时。
安得与君相诀绝,免教生死作相思。
鹤兰跌跌撞撞的爬了起来,眼神愤恨的仇视着众人。她大声骂道:“你们全部都是害死小姐的凶手!”
众人同情她,并不反驳。
“闹够了没有!”贺赖敏是个大小姐脾气,可不会惯着她,大声呵斥道:“你知道用生机阵复活的人会如何吗?”
“如何?”鹤兰反问。
“偷来的生机注定会流逝的很快,她会需要更多的生机。若是不断的夺取别人的生机,就会被天道所弃,变成一个只知道掠夺生机的怪物。”贺赖敏毫不留情的说道。
“怎么会?玉华明明说……。”鹤兰满脸的不可置信。
“糊涂!妖怪的话你也敢信!”贺赖敏鄙夷道。
“错了,都错了。”鹤兰被一瞬间抽走了力气,跌倒在地上。她看着张息怀里的张婉儿,突然从头上拔下银钗就要往喉咙处戳。
众人都没料到她突然的举动,只有文徵反应过来,把她手中的银簪子踢落在地。
她上前蹲在鹤兰的面前问道:“鹤兰,在你死之前,我想问问你,差点杀了我,你可后悔?”
鹤兰看向文徵,愧疚的无颜面对她。“文徵小姐,是奴婢对你不住。奴婢愿意以命相抵,只求您能原谅。”最近转码严重,让我们更有动力,更新更快,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。谢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