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,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时间,并提前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庭的时间、地点和仲裁员等信息。在开庭审理过程中,员工需要按时参加庭审,遵守庭审纪律,积极配合仲裁员的询问和调查。庭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:
1. 开庭准备:仲裁员宣布开庭,核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,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名单,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,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。
2. 申请人陈述:申请人(员工)宣读仲裁申请书,详细阐述自己的仲裁请求、事实与理由,并出示相关的证据材料,对证据材料的内容和证明目的进行说明。
3. 被申请人答辩:被申请人(公司)宣读答辩状,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回应,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,并出示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反驳。
4. 质证: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质证,即对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进行质疑和辩论。仲裁员会对双方的质证意见进行询问和核实。
5. 辩论: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,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证据材料,进行进一步的辩论和阐述。仲裁员会引导双方当事人聚焦争议焦点,避免无关的争论。
6. 最后陈述: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最后陈述,总结自己的观点和诉求,再次强调自己的仲裁请求或答辩意见。
7. 调解:庭审结束前,仲裁员会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进行调解。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,仲裁员会主持调解工作,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。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,仲裁员会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《仲裁调解书》,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,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。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,或者调解不成,仲裁员会宣布休庭,对案件进行评议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仲裁裁决。
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,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《仲裁裁决书》。《仲裁裁决书》会载明仲裁请求、争议事实、裁决理由、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等内容。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在收到《仲裁裁决书》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诉讼,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,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仲裁裁决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。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约定的义务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,员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1. 保持理性和冷静:劳动仲裁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,员工需要保持理性和冷静的态度,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和言论,尊重仲裁员的工作,遵守庭审纪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