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刚才熟悉的口感,还是那熟悉的味道,也就是自己从小就非常喜欢的草莓的味道。
其实,她之所以会这么喜欢草莓,那是因为,这是她吃到的第一种水果,以前在孤儿院的时候,好久才能吃一次水果,而有幸吃上草莓,还得庆幸有一户家庭的到来,送给她一颗。
当然的话,还萦绕在她的耳边。
“这个小姑娘很可爱,但是家里必须要个男孩,不然我就带回家了,这里有一盒草莓,还说是给带回去的男生,就送你一颗吧。”
年纪还很小的她,并不懂这句话的意思,还以为站在自己面前讨论的人就是来送水果的。
一颗草莓,就成了她对于“水果”这一名词的最初想法,后来孤儿院偶尔都会有葡萄、苹果等等一些水果送
上来,但是每次想要寻找,都发现并不是那个味道。
后来长大一点,才知道水果原来是分很多种的,而自己有幸吃的那种叫草莓,价格很昂贵,在g市很稀缺,一般情况下普通家庭都不会购买。
现在的生活好起来了,偶尔想要吃草莓,都能够自己买,于是就转变成了想要吃草莓蛋糕。
并不是所有做出来的草莓蛋糕都好吃,因此,她又开始寻寻觅觅。
也许这就叫做“追求”吧,人生一旦有了追求,似乎才会变得有意义,尽管她的追求是这么普通,但是无论大小,只要是能够让自己产生积极心理的,那就是好的。
“吃就好好吃,整个蛋糕都被你搅烂了。”
不知何时,走进去浴室里的男人,都已经沐浴更衣重新走了出来。
被他的一句话,成功拉回到了自己的处境。
然后就是看向了被顾司琛形容成“搅烂”的蛋糕。
也没有那么夸张,但是……
宋倾菲觉得,自己的行为就是有点像是在糟蹋自己喜欢的东西。
“刚刚不是还很想吃,这就是你所谓的想吃?”
事实上,顾司琛并不是一个谴责浪费食物的人,毕竟平时都没
有见过谴责过什么,而且他每次去餐馆,都会点很多菜,每次都是吃不完的情况,只是餐馆吃剩下的有人处理,在这里浪费,就会让他觉得生气。
“我这不是……”宋倾菲想要狡辩的,但是好像还真的没有能够狡辩的理由,“我会吃完的,我想尝试新的吃法,不可以吗!”
要面子的她,依旧是把自己的要面子坚持到底。
顾司琛皱眉,都已经被捣弄成这个样子,吃下去真的不会拉肚子吗?
“别吃了。”
为了她着想,男人还是委婉的劝她。
不!怎么可能!
奈何宋倾菲却一点要听从的意思都没有,上面还有大大的草莓,说不吃就不吃?
虽然是被自己弄得有点糟糕,但始终还是一个完好的蛋糕,他是不把自己不喜欢浪费这件事表现出来,可她不一样,从小接受节约思想教育的人,就是把不喜欢浪费的标签贴在脸上。
叉子依旧在上下上下的挪动,满满的一叉子下去,然后送进嘴里,甜蜜瞬间填满的嘴巴。
要不是知道宋倾菲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,就她现在频率都是一致的吃蛋糕手法,顾司琛还真的就打算把她当成是一台机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