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条,身有恶疾。
妻子有恶疾,给夫家带来了不便,丈夫也是可以提出休妻的。
两个人在一起,如果有了困难,比如其中一个得了不治之症,当然是应该一起携手度过。
可惜古代人不这么想,女子生病就是罪。祭祀不方便只是一个由头,并不是最主要的。
相反,若是丈夫得了病,妻子想要改嫁,就会被认为是忘恩负义,甚至会有“她就是盼着她男人早点去了才好跟小白脸跑”之类的话。街坊邻居骂起这些女人来,都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斥责潘金莲的正义之士。
第六条,口多言。
古人认为多嘴的媳妇容易扰乱家庭和谐。
和现代意义中的长舌妇不一样,古人所说的“多嘴”,其实范围更宽泛一些。在一个封建大家庭中,辈分比较低的女子会尽量避免发表自己的意见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第七条,如果一个女子犯了偷盗罪,是乱了规矩,会给这个家庭带来不好的影响,也会被丈夫休。
这一点无可厚非。
陈河州说:“南河身体康健,且无偷盗之罪,但是她确实是乱了规矩。”
袁槐向常父常母道:“家中仆人在收拾茅房的时候,发现了一些沾着秽物的纸。据孤吟轩的丫鬟说,皆是少夫人所用。”
常父常母皆是一脸羞愤。
南河气得一口气差点没上来,怎么连她如厕用什么解决都要管!